文字广告:200字以内,每篇1000元;200字至500字,内文每字6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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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花广告:头版1000元/次;普通版700元/次;规格为4.5cm×2cm
方格广告:每格200元;规格为2cm×2cm
1、套红加收30%,彩色加收50%;
2、加急广告加收30%,指定日期、版位加收15%;
3、客户临时撤版,须缴纳5%撤版费;
4、不足1/2版的惟一指定广告按1/2版收费;
5、客户广告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相违,本报有权修改。
本广告刊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长春晚报传媒有限公司所有
●周六、周日、周一A叠8个版;周二至周五A叠16个版;其余皆为B叠。
●本报广告的标准宽度一般为4.8厘米的倍数,刊登非标准宽度广告按异形广告加收费用。另:边栏广告宽度8厘米属标准范围内。单个版面广告起始高度为5厘米,可以整数厘米向上递增,不足一厘米按一厘米收费。
●上版位广告价格标准:起始规格29CM(宽)×4CM(高)加收100%;29CM(宽)×6CM(高)加收80%;29CM(宽)×8CM(高)加收70%;29CM(宽)×12CM(高)加收60%;29CM(宽)×16CM(高)加收50%;29CM(宽)×24CM(高)或以上(头版和整版广告除外)加收30%。
●刊登头版广告无折扣;仅限套红或彩版广告;内容、版面形象不佳广告不予刊登。房地产(抵房)无折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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